脫水作業是濕法選礦作業的一個必備環節,脫水廠房的設備配置要遵循配置方案進行配置,并嚴格按照配置要點。下文主要對脫水廠房的配置要點進行詳細說明。
(1)濃縮機位置應與主廠房精礦排出管位置相適應,緊接主廠房,以免彎管過多,保證自流時管長較短,并以露天配置為主。山坡建廠多采用半地下式配置,其底部排礦口不應少于兩個。當濃縮機泵房建在地下時,為減少地下深度,濃縮機排出管可考慮直接與泵進口相接,取消泵池所占高差,泵房污水應設置專用泵排出送至濃縮機給礦箱,地下泵房應配置良好的檢修設備。
(2)過濾機前應設置調節閘閥或緩沖槽,以保證給礦均勻穩定。樓板或操作臺地面應低于礦漿槽頂邊,地面應有3%左右的坡度。當采用活塞式真空泵時,必須嚴格防止氣水分離器中濾液串入真空泵活塞缸中,氣水分離器高度必須大于10.5m。當采用水噴射泵時,噴射泵的尾管高度必須大于10m,水箱、風包及水泵位置應相互適應。
(3)對兩段脫水流程,濾餅直接卸入精礦倉;對三段脫水流程,濾餅直接卸入干燥機。
(4)干燥廠房內應留有通風、收塵、干燥產品堆存的場地。當采用原煤為燃料時,應考慮相應的供煤設施,如煤倉、給煤裝置等,還應考慮排灰渣設施。針對干燥廠房內煙氣較大的特點,還必須加強通風防塵和收塵措施。
(5)精礦倉與精礦包裝場地應與裝車方式結合考慮,盡量減少二次運輸。對含水少而又松散的物料,可采用高架式裝車倉裝車。對含水大于8%而又較粘的物料,則以抓斗倉為宜。水分為4%左右的干燥后情礦,一般應采取裝袋或裝桶后外運。
(6)精礦出廠前應設置計量設備及相關的取樣檢測儀表。地中衡、電子秤、取樣機等設備,應按操作過程選定設置位置。
(7)對價格昂貴的精礦,設計中應考慮較完善的回收系統。濃縮機溢流應設置回收細粒精礦的沉淀池;過濾機地面的排污應與濾液返回設施合并;收塵系統排出氣體不允許含有過量精礦粉。
(8)積極推廣應用自動壓濾機、陶瓷過濾機等新設備,以便節省能耗,降低濾餅水分。